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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通报5家环评机构及环评工程师处理意见
发表于:2024/11/25 0:13:34  点击数:2199

——环评文件中环境标准使用、预测与评价方法错误,环评工程师存在“挂靠”行为

5家机构及相关人被通报处理

   环境保护部近日通报了对环评文件编制存在质量问题的中国天辰工程有限公司、存在环评工程师“挂靠”行为的4家环评机构和6名相关人员的处理意见。

通报指出,中国天辰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青海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万吨/年烯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质量较差。环评文件中加热炉烟气执行《工业炉窑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不符合《关于印发〈现代煤化工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的通知》(环办〔2015〕111号)有关加热炉烟气应执行《石油化工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的要求,环境标准使用错误。

同时,环评文件未分析近三年大气环境质量现状和变化趋势,未针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超标提出削减方案,也未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开展相应的影响预测,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方法错误。

对此,环境保护部根据有关规定,对中国天辰工程有限公司及环评文件的编制主持人杨建琪和主要编制人员柳希源、王玲、陶金、龚真强、黄东辉予以限期整改6个月的处理。整改期间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不得受理该机构及上述人员作为编制主持人和主要编制人员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申请,整改前审批部门已受理的可继续完成审批。整改期满后,中国天辰工程有限公司应向环境保护部提交整改情况报告。

同时,环境保护部还通报了对存在环评工程师“挂靠”行为的4家环评机构和6名相关人员的处理意见。对北京中科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沧州圣力安全与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河南九州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广西宇宏环保咨询有限公司4家机构予以限期整改6个月的处理。周建兰、尚梦、吴胜斌、耿曼、耿再峰、杨希6名环评工程师3年内不得作为资质申请时配备的环评工程师、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编制主持人或者主要编制人员,违规行为记入诚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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